商业网点亟需规划
事实上,除了避免资源浪费、恶性竞争等后果外,加强管理、优化布局和结构还能减少商业网点对交通、环境、安全等方面的不利影响。我国的不少城市出现了大型超市造成路段拥堵,餐饮店附近居民投诉不断、大型商业消防隐患危及居民楼安全等现象。
2005年年底,震动西部的重庆观音桥购物狂潮引发了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当时,商圈内的五大主力百货店联动促销,辐射范围达到成都、贵阳等地,引发“井喷”式购物狂潮,面积约0.65平方公里的商圈核心区内人流量接近40万人,导致交通一度陷入瘫痪。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秘书长王永平表示,商业网点的建设应兼顾各个方面。
王永平认为,目前公布的《城市商业网点条例(征求意见稿)》一个显著的特点在于其实现了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对接。“以往商业网点的规划由商业部门做,整个城市规划由城市规划部门做,没有城市规划的配合,再好的商业网点规划都无法实现。”王永平说,城市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统一将引导商业地产从数量扩张走向质量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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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国务院发布《城市商业网点条例(征求意见稿)》。依据《城市商业网点条例》:
一、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二、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经营者新建、扩建大型商业网点,将非商业网点改为大型商业网点,或者改变大型商业网点用途、业态的,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商务主管部门就是否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提出审查意见。
三、城市人民政府对拟设立的大型商业网点出具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意见前,依照下列规定报上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
四、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改造,应当配套建设居民生活必需的商业网点。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扶持居民生活必需的商业网点的建设和经营。
五、商业网点经营者与供应商的交易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向供应商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强迫供应商无偿提供服务或者接受其他不公正交易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