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买的二手房办完过户手续还不到十天,就遇到了前段时间的大暴雨。暴雨过后,进客厅的一面墙出现很严重的渗水。

  但卖家从未跟我提过这个问题。我到管理处去问,才知道这问题之前也发生过,是楼上那户的墙体渗水造成的。我通过管理处和楼上业主沟通,楼上的业主似乎态度很强硬,说这是开发商的问题,反正看样子要解决问题是挺难的。

  我想请问相关法律人士,这种情况,我是否有追究前业主责任的权利?另外,如果楼上业主继续不合作,我能通过什么样的法律手段来处理?期待回复,谢谢!——yunkiqiu

  律师解答:对于第一个问题,关键要看你买房时,与原业主有否相关约定。如果约定了房子不能有此类问题,当然能以违约要求对方赔偿一定损失。但是,这类问题协商解决最好,打官司有点小题大作。

  第二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首先你要找房屋检测部门,检查房子的结构有没有出现大问题。

  如果发现房屋结构有问题,再看看房屋合同等相关材料,看房子的保修期过了没有。如果还没过保修期,发展商就有义务修好;如果过了保修期,就不是发展商的责任了。

  根据民法中的相邻权的规定,邻居之间有义务保证相互的生活环境正常。楼上业主不同意协助你维修,就涉及到民法中的相邻权问题,如果他确实不愿意配合你维修,影响到了你正常的生活,你完全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配合你维修,而在法院判决后,他依然拒绝的,法院可以拘留或者对他进行罚款。(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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