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会对公司造成大的利息负担,同时可保证公司各开发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000043)6月17日晚发布公告称,2008年5月24日中航地产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做出决议,同意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借款,本次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年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并根据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基准利率进行调整,期限一年,预计年支付利息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
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为中航地产实际控制人,因此该借款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双方已于2008年6月11日签署了《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关联企业内部借款合同》。
中航地产称,由于国家货币政策从紧,2008 年公司又进入开发期的地产项目较多,资金投入量加大,公司存在资金偏紧的情况,此次向母公司借款目的是弥补公司地产项目资金需求。
公告显示,该借款年利率7.8435%,为目前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从银行借款所执行的利率,期限一年,预计年支付利息不超过人民币4200 万元,不会对公司造成大的利息负担,同时可保证公司各开发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此前不久,中航地产曾发布公告称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投向变更,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种种迹象表明,此时房地产开发商资金越来越困难,资金链日益紧张,从银行获得资金的可能逐渐变小,显然,开发商们获得资金的方法越发变得五花八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