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我前年通过银行贷款买了一套期房,但今年5月份办入住手续时,我发现开发商从配套设施到户型,都做了调整,完全不符合我的本意,于是我要求退房。开发商同意按原购房价格退房并支付违约金,但是两年前的房价与现在的房价已是天壤之别,请问能否让开发商赔偿升值房款以及我贷款利息的损失?

  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损失赔偿额既包括实际发生的损失也包括今后必然发生的损失。本题中,由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设计,导致购房人退房,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购房人的损失,购房人还可要求开发商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是针对房价上涨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必然损失,不好简单认定。首先,房价的上涨和下跌无法预期,其次,即便房价上涨,上涨空间也并不一定成为购房人的必然损失。而且,即使购房人有要求赔偿差价的请求权,但若付诸诉讼,恐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难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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