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9.5平方公里
对于住房用地供应量,《规划》提出,5年内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9.5平方公里(不含旧城旧村改造用地);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7.8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用地为1.7平方公里。用地总量中,5.5平方公里的住房用地应当用于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这就基本保证了我市平均每年的新增住房用地供应均达2平方公里左右,远远超过了3年多以前年均不超过1平方公里的供应数量,从而保证住房供应方面的规模,缓解供需矛盾。
住房建设形成连续带状居住空间
在未来全市住房分区布局上,《规划》决定在特区带状居住的基础上,西接宝安中心区和西部高新区,东连中部物流区和龙岗中心区,形成连续带状居住空间。同时通过快速公共交通"廊道效应",疏解特区内居住压力,加强站点及周边土地利用的引导和控制,形成以轨道线路为轴线、以站点为节点的"珠链式"住房布局模式。
《规划》认为,城市的旅游、文化、教育、行政中心,住房建设以疏解、旧城改造为主,适度建设,更新旧城。特区外轨道沿线地区居住空间布局将体现高强度建设的特点,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集中住房用地供应,同时考虑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为近期住房建设的主要区域。
而东部滨海岸线,涵盖大鹏湾沿线的葵涌、大鹏和南澳地区,发展定位为深圳重点生态旅游区。其居住空间适应建设国际性著名滨海旅游度假区的高标准定位,一方面提高原村民居住水平,另一方面适度建设高标准居住区;控制住房用地规模和高密度、高容积率的居住开发,从而控制居住人口量,保持良好生态旅游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