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利益链应该是开发商、投资者、商家共享的。其中开发商通过销售商铺产权取得销售利润,投资者通过把商铺租赁给商家获取租金利润,而商家则通过自身经营赚取经营利润。
商铺定价过高,导致利益向开发商一边倾斜:商铺售价高,开发商赚得钵满盘满;投资者为达到预定回报,租金必然水涨船高;租金是商家经营主要成本之一,商家接手经营时,高租金导致利润降低,使其承受不了高租金而不再经营下去。一旦商铺几经转手长期空置,投资者回报落空,势必会引发纠纷,万达案例就是明证,最后开发商名誉受损。
商铺定价,究竟是要杀鸡取卵还是要放水养鱼呢?显然,开发商不应该一味追求高价。
放水养鱼,商铺营销须转向多赢
在国家宏观调控、银行高利率的背景下,深圳、惠州多个商业项目在逆市中都取得良好的销售业绩,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商铺销售价格并不太高,还能达到以租代供,投资者认同其价格和投资价值。
开发商靠售铺取得利润,但有商才有铺。因此,开发商须转变营销思维方式,放水养鱼,给投资者预留利润空间,而非一家独食,商业地产营销应是多方共赢。
对商铺的售价,须根据市场租金水平来定合理的价格,性价比要合适,给投资者和商家留下一定的利润空间。商铺定价只有做到放水养鱼,预留利润空间给投资者,而商家接手经营有钱可赚,商铺才能长期经营稳定,投资者租金收益才有保障。
对于那些拥有场内商铺的商业项目而言,商铺价格更不能脱离市场租金。场内商铺经营是一损俱损,只有整体经营良好,投资者和商家才会得到收益;如果部分商家承受不了高租金而撤场,将影响到其它商家的生意。除商铺价格合理外,开发商还要立足商业培养,缩短养铺期,和投资者、商家共同度过市场培育期,分担风险。
一个成功的商业地产项目必然是开发商、投资者、商家利益共赢。开发商须抛弃追求销售利润最大化的营销观念,持一种多赢的态度去经营商业地产,实现多方的共赢。(记者 余朝明 王永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