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5月9日电近日,我国主要城市相继发布了2008年住宅建设计划,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成为各地政府强调的重点。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保障性住房将从口号逐步变为现实。但是,保障性住房的民生定位到底应该如何确定,这成为社会各级普遍关注的话题。
连日来,我国主要城市相继出台的住宅建设计划以国家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依据,根据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重点发展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
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房地产价格持续攀升的广西,明确提出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及其他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的建设目标、建设项目、住房结构比例、土地供应保障措施,包括新建、存量住房利用等多种渠道的综合解决方案等。
作为广西首府的南宁市,计划在未来4年内为住房困难户提供保障性住房2.7万套,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将有望得到进一步解决。
东南沿海的福建省,全省计划建设住房2309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410万平方米,包括经济适用住房192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经济租赁房共198万平方米。2009年的保障性住房面积还将进一步扩大。
这些城市相继出台的建设计划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成为重中之重,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成为今后住房建设的骨架。“以民为本”的思想开始在整个建设规划中日益凸显。
多重概念模糊不清 归属群体亟待定位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建设部门和房地产监管部门能够较为清楚地阐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等诸多名词的概念外,大部分社会群体都无法清晰地辨别这些概念的区别,甚至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在向相关部门递交竞标报告之后,才恍然大悟地发现,自己并不适合开发类似的楼盘。
家住桂林市叠彩路的王珂祥拿着手中的报纸反复阅读,就是弄不明白“廉租房”的概念:“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王珂祥说:“我最关心的是怎么申请这一类住房,申请了这类住房之后还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到底申请那种住房解决住房问题的可能性最大,对我们全家人来说最划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