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裁定,四月执行
记者在一份卷宗中看到,2006年底两年保全查封期限快到期时,深圳中院要求宝安区国土局继续查封,为期一年,从2006年12月20日到2007年12月19日。但没有提到执行拍卖、变卖等相关事宜。而李爱君称她此后一直致力于桃源居社区的建设和发展,也无暇顾及被查封资产的处理情况。
一年过去,查封的执行毫无动静。接下来就是上周的4月24日,揭阳中院突然来到宝安区国土局,对航空城公司下属的另3亿元资产又强制执行查封。这让航空城公司倍感诧异。"因为之前的3亿元资产还没有解封,又有3亿元资产遭到查封。"李爱君说,前后查封总额达到6亿元之多,而执行法院也由开始的深圳中院变成了揭阳中院,航空城公司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记者从揭阳中院了解到,该案是经省高院指定由揭阳中院执行的,属于正常程序,具体原因不明。而该院早在今年3月3日收到机场方的执行申请后作出冻结、查封航空城公司及其上级公司世外桃源(中国)公司的资产,执行标的约1亿元。"当时没有人通知我们,也没有人执行查封。"李爱君说。
查封到期,实未解封
"针对一起案件,两次查封,算不算重复查封?执行标的1亿元,查封额却达3亿元,算不算超额查封?"李爱君说。
揭阳中院对此的解释是前一次查封在2007年底已经到期自动解封,法院无须通知被申请人。宝安区国土局在此过程中也没有收到揭阳中院的解封通知,从目前的情况看在此过程中被查封的3亿元资产并没有到期自动解封。
总之,由于当时在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导致揭阳中院在前一个查封实际上没有解除的时候,在3月3日裁定对桃源居执行标的额约1亿元的强制查封。而在这起查封中,让李爱君不明白的是3月下达的裁定书,为何到4月才突然执行?查封标的额是1亿元,为何查封总资产高达3亿元?
在此次快速解封后,揭阳中院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目前航空城公司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对之前查封环节的多个疑点他未予置评,只是表示该院将严格按照裁定执行相关程序。
在揭阳中院4月25日出具的解封裁定书中,也表明之前查封的三亿资产没有解封。在这份裁定书中,揭阳中院对两次查封的资产宣布一并解封。
李爱君同时提到了2003年机场公司与航空城公司之间一起6000万元的借款诉讼导致的1亿多资产的查封。这起诉讼最终被广东省高院在2006年驳回。在李爱君看来这起查封不但是超额查封,而且是错误查封,因为最终法院没能裁定航空城公司有还款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