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三年计划建设9.73万套保障性住房
吕锐锋:去年,深圳通过办十件民生实事,启动了住房保障工作,但这绝不是办一件实事就完成了整个体制、机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作为重大民生问题,这件实事要年年办、长期办、坚持办。为此,我们出台了〈〈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和《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十一五”期间全市将建14万套保障性住房,今后三年计划建设9.73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今年要完成4.58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开工建设任务。要实现这一规划的目标,主要是通过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在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城区、旧村(统称“四旧”)按政策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利用地铁上盖物业配建保障性住房,在出让经营性土地时通过出让合同约定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在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面向劳务工的保障性住房。通过这些渠道,深圳有可能在“十一五”期间形成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做到今、明两年基本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为新引进的各类专业人才提供人才公寓或周转用房,逐步改善非户籍常住人口,特别是产业园区员工的居住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