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2

    变城中村为廉租社区

    吴长文认为,现在建保障房有一个误区,那就是一味建新房。在深圳的土地紧约束条件下,这种做法显然不现实。

    由此吴长文说,如果能够对城中村加以适当改造,让其基本符合消防、治安要求,统一管理,由政府统一租下来,分租给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市民。承租人出一部分租金,政府补贴一部分,原村民房租收益不变,那将带来“三赢”的局面。周松岗也同意这种做法:“而且政府还可利用旧村改造后的商业配套设施进行经营,补贴管理维护费用。”

    建议 3

    经适房只能给予有限产权

    提出相关议案的委员们都认为,因为享受了地价等方面的优惠,所以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应只能拥有有限产权,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任意买卖经济适用房。因此,陈恬委员建议,应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行细化和修订。比如,参照香港做法,明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者,引导其首先转让给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或者补交经济实用房与其同类地区普通商品房之间的差价后,才能在市场上出售,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语焉不详。

    市政协主席李德成 要研究中等收入人群的房子问题 2008年 04月 09日 07:40 深圳新闻网

    建议 4

    政策房可离地铁稍远些

    周松岗委员认为,深圳拟在地铁上盖物业中配套建设政策性住房,4个开发试点上盖物业提供的政策性住房面积将达到90.2万平方米。这样虽有利于解决交通配套问题,但是地

    铁上盖物业成本高,政府及投资者的财务压力也大,不利于发挥土地效益,因为轨道上盖物业交通便利,开发价值较高。应遵循土地价值规律,在地铁站周边核心区域发展高尚住宅区、商业中心,而离地铁站稍远的区域建造普通住宅、政策住房。如香港东涌新市镇的建设,即采用类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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