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称“降价补偿”不合理
在深圳市国土房产局举行的座谈会上,金地地产和万科地产负责人对业主的赔偿要求做了回应。
金地地产深圳公司营销总监董小明说,梅陇镇三期与二期二批的价格不同是因为两者位置不同、资源不同,定位也不同,所以两者价格不具备可比性。比如由于受国家“90、70”政策影响,新开盘的三期以中小户型为主,面向首次置业者,不能和先前的大户型进行价格对比。
董小明认为,购房者提出的“降价补偿”要求不合理,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答应。董小明说,金地为了更好地提升梅陇镇的物业品质和服务,决定拨款1000万元成立增值服务基金,用于提升项目及其周边交通、医疗、商业、教育等配套设施。另外,公司还购置了小区专用车,方便业主出入。
金地地产深圳公司法律顾问朱律师说,房产的价格因素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契约一经签订必须遵守。业主对自身权利的保护应通过相互协商和法律途径两条路来进行,对于非法的、不合理的要求,开发商是无法答应的。
深圳万科地产副总经理张酹说,对第五园部分业主提出的补差价、免物业管理费和免费车位等要求,公司很难给予满足;但是万科从来没有关闭沟通的大门,购房者可以理性、合法地进行沟通。
万科地产给记者发来“关于万科第五园部分业主就楼盘定价质疑的情况说明”,称万科回绝购房者补偿的要求既符合市场原则,也符合合同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