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统计发现,2006年一年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审核批复84个单位按房改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2347套,建筑面积约15.49万平方米;48个单位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旧公有住房2106套,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13个单位出售新建经济适用住房5133套,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

    对于建部时间长的部委,计划经济时代,从医院、幼儿园到学校、科研机构,无所不有,无偿划拨的土地相当肥沃,往往会通过改变建筑用途来自建经济适用房。

    "比如说他以办公用地或培训基地的名义获得土地,然后三分之一盖办公楼,三分之二自建经济适用房,再卖给大伙。相当一批有实力有关系的部委就是这样拿到土地的。"一位知情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这种方式偶尔也会碰到困难。因为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所以作为"条条"的部委、机关经常会受到作为"块块"的北京市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的"阻挠"。

    "我们委里的一处自建经济适用房都建了七八年了,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务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南方周末记者还获知,有一个部委的自建经济适用房已经建成,但是由于没有和当地的"小块块"们"沟通"好,房子建好之后不给通气、通水、通电,完全不能入住,成了只能看的"经济适用房"。但是由于部委领导当初已经向大家立了军令状,所以交钥匙的仪式还是如期举行。

    但是总体来说,部委建经济适用房还是能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什么呢?"一位资深房地产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因为地方政府每年也背着建经济适用房的指标,就是每年必须保证向市场推出多少套经济适用房,但完成这项任务非常困难。一是没有好地,而且这几年房价这么高,没有开发商愿意来做几乎不怎么挣钱的经济适用房。他建商品房比建经济适用房挣钱挣得多得多,为什么要去替政府打这个工呢?如果有部委自建经济适用房,正好替他完成了指标,一举两得。这是一种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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