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一直为社会广泛关注,昨天上午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仲珩做客惠州电台《行风热线面对面》节目,住房保障问题成群众关注焦点,纷纷来电咨询。周仲珩透露,明年底有3000套保障房投入使用。他表示,凡是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家庭都有购买或租住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权利,不符合标准、却通过非正常手段享受住房保障优惠,一旦发现会严肃处理。
困难家庭调查6月底完成
针对市民的疑问,周仲珩再次强调“十一五”期间,惠州要建设1万套以上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去年11月,惠州还开展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已经经过初审,正在进行核实调查。并强调调查的结果将进行公示,这部分工作预计在今年6月底可以完成。
对于近期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何时能投入使用,周仲珩透露,2009年底将有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可以投入使用,并计划在“十一五”期间解决惠州全部符合标准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估计第一期房要09年底才能交付,现在我们整个土地呀、设计呀、报建呀都正在进行中,你如果符合条件,一般都能得到。因为我们的房源按照政府的规划已经是足够的”。
钻空子买经适房要受处罚
有市民对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方式和公平性提出问题,周仲珩说,为确保城市低收入家庭享受到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优惠,市房管局制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我们现在定政策,我们定了一条,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必须要10年以后才准上市”,并表示将根据住房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变化,“每年要核对、要处理、要清退”,如果在核对处理的过程中被证实“是钻空子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是要受处罚的,这样代价是蛮大的”。他强调房管局现在正在订具体的“很细的”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