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是签了认购书,没有签合同,现在不想买房了,可是对方一直不给退首付款。”昨天上午,向小姐反映他们购买了一套房子,交了定金但未签合同,现在不想购买了,可是已经交付的66万余元首付款却一直没有退回。

    而开发商深圳市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一位邓先生表示,向小姐他们违约在先,他们双方会尽快沟通退回首付款。

    向小姐告诉记者,他们的房子是去年12月购买的,当时签订了认购书,房子在宝安龙华梅陇路附近的世纪春城,开发商是深圳市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时只是签了深圳房地产认购书,交了2万元的定金。”向小姐介绍,当时要求一周内签购房合同,可是当时签合同时先交了首付款,交完后由于一些原因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签合同,现在他们不想购买了。

    向小姐说,他们交纳了66万余元的首付款想退回,可是一直没有实现。“我们知道是违约在先,可对方没有说什么时候退回首付款。”她说,他们联系对方几次,可是对方只是说在商量,但没有一个具体的日期。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的一位邓先生告诉记者,这件事情他们一直在处理,只是最近比较忙而没有及时解决这个问题。他说,向小姐他们是违约在先,他们会尽快沟通解决。

    而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的张茂荣律师认为,只是签订了认购书,而没有签订购房合同,那么违约认购书,定金可能按照约定会被没收,但首付款应该被退回。他建议双方进行沟通,如果实在不能沟通,向小姐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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