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布的《政府公报》上将刊发《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根据该规划,2008年至2010年,我市计划投入169.5亿元,建设保障房9.73万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7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2万套。同期,还可将2.12万户非户籍家庭纳入我市住房保障范围。
全市住房困难家庭5.78万户
据了解,《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已于2007年12月31日开始执行,这部规划是落实《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重要手段。《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建设保障房14万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6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1.4万套。
根据2007年我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情况普查,我市共有住房困难家庭5.78万户,其中拥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1258户,其余为无房户。通过租售6006套保障房可解决0.6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但全市还有5.18万户住房困难家庭。
根据这次普查和各年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完成情况,预计户籍家庭保障房需求,2008年为5.7万套,2009年为4.49万套,2010年为2.46万套。
该规划还提出,非户籍常住人口低收入家庭也将逐步纳入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将依据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全市住房保障能力依次解决。预计规划期内,可将2.12万户非户籍家庭纳入我市住房保障范围。 地铁上盖将建2万套保障房
根据我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和2006年、200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情况,2008年至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9.73万套,建筑面积49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71万套,建筑面积89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2万套,建筑面积401万平方米。
规划提出,保障性住房将采取多种建设方式。2008年至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直接安排建设为主。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中,政府直接建设2.92万套(含地铁上盖物业计划安排建设2万套);鼓励企业投资计划建设(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及采取建设、运营、转移方式参与)0.5万套;在部分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套计划建设0.22万套;在旧城旧区旧村改造中按一定比例配套计划建设0.69万套;利用符合规划调整原则的待建土地计划建设1.98万套;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中相关企业集中配套计划建设1.2万套;其它方式计划筹集0.52万套。
此外,政府还将通过依法没收可以用于居住的住房和向社会统一购租住房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