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经动态
三部门发文要求各地清查土地税缴纳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共同组织开展对纳税人土地占用情况及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土地登记进度,扩大登记覆盖面,推进城镇地籍调查和变更登记工作。通知称,对清查中发现的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或批准面积不一致的,财税部门按照实际占用面积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三部门强调,各级财税部门要以贯彻国务院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为契机,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对在籍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缴纳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和清查。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财税部门的要求,提供在籍建设用地的档案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我国将推进个税、增值税、房地产税等税制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200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透露,中国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包括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增值税改革等多项税制政策调整,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公平分配的税收制度。
《要点》指出,2008年要全面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做好新老税法的衔接工作。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工作,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根据《要点》,中国将继续在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部分城市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在全国实施的方案,并合理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另外,还将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研究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要点》指出,要研究制定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深化房产模拟评税工作,扩大试点范围。改革资源税制度,合理调整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时制定实施办法,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严格减免税管理。改革资源税制度,合理调整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研究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深圳:三年内建保障房9.73万套 非户籍家庭也可居住
2月21日,旨在解决深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通过新一期政府公报正式公布。根据该规划,2008年至2010年,我市计划投入169.5亿元,建设保障房9.73万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7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2万套。
该规划还提出,非户籍常住人口低收入家庭也将逐步纳入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将依据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全市住房保障能力依次解决。预计规划期内,可将2.12万户非户籍家庭纳入我市住房保障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