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部分房产开发商陆续接到一份 《闵行区经营性土地一地一表》,要求开发商上报2008-2012年手中土地计划开工面积、计划开工建筑面积情况,以及土地闲置情况。

    记者在昨日获得的表格中看到,这份表格"填表说明"下方写着"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闵行项目部"(以下简称"闵行项目部"),时间是2008年1月7日,表格要求开发商在1月10日前上交。

    昨日,闵行项目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已陆续收到开发商的表格。对于区域内签过土地出让合同的土地是否存有闲置情况,该人士表示,目前仅是在做表格收集工作,具体情况还要等相关部门最后审核。

    一位接到上述表格的开发商表示,这次的调研报表,要求比以往都要严格,尤其是在土地闲置情况方面,结合开发商今后5年的开工建设计划,督促存在闲置情况或即将成为闲置土地的开发。

    记者昨日获悉,此次调研是闵行项目部配合闵行区房地局进行的相关工作。闵行区房地局相关人士昨日表示,在闵行区有住宅用地的开发商,都会给一份 《闵行区经营性土地一地一表》。

    "此次调研很可能是以供应大户闵行区为试点,从而在上海全市、以及全国铺开。"昨日,沪上知名房产专家蔡为民向记者表示。

    或成"土地身份证"

    《闵行区经营性土地一地一表》显示,该调研除了需要开发商重新上报地块各项基本资料:地块号、用地单位、项目名称、地块座落(四至范围)、批准用地面积、批准文号、土地出让合同号、土地用途、容积率、建设密度、绿地率等情况外,还要求填写应缴土地出让金、实际交纳土地出让金,批准开工日期、批准竣工日期、是否在建等详尽资料,更要求上报未来5年(2008年-2012年)的计划开工土地面积、及计划开工建筑面积。

    蔡为民认为,此次详尽的调研,或将成为未来清查土地的武器,将成为"土地身份证"。他认为,从近期的调控政策边可以明显看出,中央政府已经对打击"囤地居奇"表现出坚定的决心。

    1月7日,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1   2   下一页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TAG:

    (*添加多个TAG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房地网观点。
日本女高中生的秘密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