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在柯桥做生意,几年下来已有不少积蓄,2003年他出差去广州,通过朋友的介绍买下了某商业街的商铺做投资。当时开发商打出“无需自行经营,年回报率8%”的广告,这对正寻觅着投资渠道的李先生来讲是不小的诱惑。考虑到自己店里生意很忙,做其他投资根本没有时间打理,而这商业街规划前景乐观,投资商铺后获得回报还不用费神经营,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李先生当场就支付了5万元订金,然后买下了总价80万元的商铺。但出乎意料的是,事先被广泛看好的商业街,开业不久就陷入了生意冷清的境地。

    所幸房地产整体形势看涨,去年已脱手卖掉。虽未有太大损失,但李先生回想起仍是十分懊恼,“当初若不是看中宣传册上所说的高额回报,我也不会买的。”

    【业内人士】:

    “高回报率”水分不少

    投资商铺需谨慎

    投资有风险。相比而言,很多人会认为投资房产更为保险一些,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一旦承诺“高投资回报率”,这对购房者的来说可谓是具有“致命的吸引力”的。

    某楼盘的销售主管告诉记者,当前,开发商以投资回报率为卖点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明确在广告或营销过程中打出投资回报率的比例;另一种是“返租”形式,开发商答应在一定年限内返给购买者固定的投资回报。事实上,开发商提供给购房者的投资回报率,主要是根据开发商对所开发物业租金的“乐观”预期来衡量的,而其实际的可行性却难以保证,真实收益率必然要低于预期高回报率。一旦以后商铺租赁情况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或返租过程中的承租方出现了问题而导致经营亏损,投资者的利益必将受损,拖延租金返利、公司一夜蒸发等“意外事故”就会频频出现,开发商的所有承诺就成了“水中月”,投资者的实际投入就等于打了水漂。

    可见,“投资回报”看似诱人,但在当前市场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暗藏不少风险。而此次北京叫停“投资回报”广告,不少人暗自叫好,规范开发商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以促进商业地产市场走上一个良好的发展轨道,因此有关人士也呼吁我市相关部门对房产“投资回报”类宣传应给予明令禁止。

    同时,业内人士也提醒消费者,投资买房能否升值,需要购房者理性判断,尤其对开发商在营销过程中投资回报的承诺不能盲目相信,而应谨慎行事,看清合同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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