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3日起,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发起“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严厉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昨日召集媒体,集中曝光了我市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已查实的8宗土地违法案件。这8起案件具体如下:

    案件一:涉案违法用地位于光明新区长流陂水库流域。该地块属政府储备用地,但被违法使用。据查,这里共有180多个(户)养猪场,面积约22500平方米;家具加工厂6间,占地面积约50000平方米;打包场一间,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棉被加工厂6间,占地约2000平方米。上述所有建筑均为违法。

    案件二:2007年6月,某经济发展公司未经批准,在观澜街道黎光社区谷罗岭抢建宿舍,推土面积约10000平方米,在建二栋宿舍。经审核,该用地位于已转为国有的AGL11-004转地范围内,规划功能为工业及发展备用地。

    案件三:2003年8月,违法行为人陈某在西乡街道黄麻布村珠坑顶(土名)擅自挖山推土,违法抢建一栋宿舍楼,宿舍楼用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在建二层。经审查,该用地规划功能为林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案件四:违法行为人林某在龙岗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所辖范围内,在未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5年擅自开工兴建一栋二层砖墙结构建筑,占地面积275平方米,用途为私宅。

    案件五:违法行为人陈某在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综合市场后违法抢建了一栋一层砖墙铁皮结构的违法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

    案件六:涉案违法建筑物位于龙岗街道龙东社区桥背居民小组金龙幼儿园对面,现状为一栋一层砖墙铁皮结构的建筑,占地面积为200平方米,涉案单位某车厢厂在未办理任何有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6年擅自开工兴建。

    案件七:涉案违法建筑位于光明新区白鸽坡水库附近。违法行为人擅自将地块内原有的果园及耕地推毁(面积约1200平方米),违法搭建临时建筑进行种养,并占用耕地约400多平方米。

    案件八:1997年3月25日,石岩街道园岭村民小组与村民赵某签订《承包荒山种养合同书》,将位于该村一片约40亩荒地承包给赵某经营种养业,承包期限40年。赵某在承包荒地后,将该地转租给谢某。2007年,谢某未经批准进行推土,并违法抢建一栋宿舍楼,推土面积2181.93平方米,抢建宿舍楼,占地面积246.06平方米。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集中曝光违法用地案件,一方面是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想通过集中曝光的形式引起全社会的舆论关注,给违法行为以震慑。近期,市国土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上述案件作为典型案件予以严厉查处。上级土地执法部门也将对上述曝光案件的查处进行督察。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本次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共分清理、查处、督察整改三个阶段。据介绍,在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我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明显。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和国土资源部“百日行动”第八检查组分别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结束后对我市进行了检查,对我市的土地执法行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记者 冯杰 通讯员 虞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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