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土地信息
深圳首次推出两宗“限价房”用地
12月31日,深圳市政府首次推出两宗“限价房”居住用地。两宗用地分别是位于宝安区的A816-0039和龙岗区的G02113-0021,占地面积分别是29480.53平米和39312.41平米,两宗用地共推出建筑面积达13.17万平米。最高售价分别限定在9840元和8400元/平方米。两宗用地皆未确定底价,最终以招标方式出让。
出让条件:
1、参与投标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2、开发建设的限价商品房单套建筑面积一律在90平方米以内(配套建设的商业用房除外);
3、述限价商品房项目的开发建设,必须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竣工;
4、A816-0039、G02113-0021宗地所开发的限价商品房住宅竣工后最高销售价格分别限定在9840元/平方米和8400元/平方米;
5、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居民必须是实际无任何房产和住房建设用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均为深圳市户籍;
(2)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另一方必须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96个月;
(3)夫妻双方均为非深圳市户籍,双方必须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192个月;
(4)单身人士(含单亲家庭)或夫妻一方年满35周岁,本人必须为深圳市户籍或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120个月;
(5)售出的限价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出售。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居民限购一套限价商品房。已经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居民将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出售的,不得再申请购买或租赁任何形式的政策性住房及限价商品房。
6、G02113-0021宗地东部有一规划排水箱涵穿过,箱涵断面为3.5×3.2米,需按规划许可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