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
纳税人应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税款。若深圳市内的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在单位所在地和土地所在地分别位于市内不同行政区域的,则均向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及纳税。
某公司办公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属于二级土地,年税额为每平方米21元),占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该公司在宝安西乡街道(属于四级土地,年税额为每平方米9元),还有一处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加工厂。则该公司最后需要到办公地点所在的南山区地税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每年需缴纳的税款则为1200×21+3000×9,即52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