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中介“三宗罪”
■高海燕
“中天事件”作为一个失败的商业案例正被置于一股公共评论潮中,纵观所有舆论,主要的关注点还是在中天企业和具体责任人本身,相关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甚至一些中介企业都在和“中天”撇清关系,有的甚至积极参与声讨。显然,要想切割具体责任容易,可是作为一个行业特征的危机,要想切断关联是完全不可能的。
其一、中介行业的商业模式需要反思。在一个非理性市场的条件下,在房地产市场虚假繁荣的推动下,中介行业的商业模式在最近两年走向异化。
其二、中介行业的类金融问题需要警惕。当一个中介行业有可能规模化的吸纳公众资金或者资产并能拥有一定处置周期的时候,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应该予以警惕,并要及时给予管理、标准和方式上的指引。
同时,中介行业的监管问题需要加强和创新。毫无疑问,在过去的两年里,行业的快速扩张显然是一个健康的市场和规范的商业模式所不能承受的。从市场总量上讲,整体行业交易额所能产生的佣金是根本抵消不了一个行业的基本支出的。可是整个行业却一直在被放任地发展。显然,相关部门对新兴市场缺乏及时的管理反应。
中天企业是个案,但“中天事件”却不是个案,该案例的曝光,事实上已经带来了阶段性的行业危机。中介行业应该以此作为契机,重新建设行业价值,回归本位。无论是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补位也好,还是行业本身在业务模式的创新也好,最紧要和最基本的必须得到保证,一个是交易评估的公共化和标准化,一个是置业者的资金安全。
(作者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城市营运研究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