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登峰北七星岗地块开发商要预留约1250平方米住宅面积供被拆迁人回迁,根据规划,该地块100%要建90平方米以下住宅。其起始楼面地价仅2158元/平方米。
荔湾区芳村白鹤洞大街以南(竹涧直街地段)地块比较“干净”,拆迁已结案,地块上的房屋已全部拆除,现为临时驾驶训练场和肉菜市常但地块仅2674平方米用地,建筑面积仅3848平方米,在五块地中最小,住房也必须100%为中小户型,该地块起始楼面地价最低,仅1629元/平方米。
海珠区昌岗中路100号橡胶新村东部则是此次最大的一块地,14543平方米用地、51804平方米建筑面积(商业部分最多占20%),但住房100%必须在90平方米以下。目前,地块上已建成一幢回迁楼(建筑面积18309平方米),余下用地一部分已完成地下室和首层建设,该地块起始楼面地价仅为2536元/平方米。
不得以拆迁为由拖延开发建设时间
市国土房管局明确,竞得人不得以国家外资管理等理由延迟缴交地价款或要求推迟缴交地价款的期限,不得以拆迁补偿安置等理由拖延开发建设时间。(记者 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