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区下周就可申请
其他区何时接受市民申请呢?记者昨天(11月14日)通过电话咨询了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得知,除西城区所有街道均开始接受申请外,大部分区的街道将在下周开始接受申请,发放新表。进度较快的西城区表示,7个街道已经全部开设了受理窗口,接受市民申请。崇文区表示,目前新表已经下发到各个街道,将陆续提供给给申请的市民。东城区表示,目前各街道开始发放低收入家庭情况调查表,提供给居民填写,下周一或周二开始发放经适房申请核定表。海淀区表示,下周一各街道将接受申请。丰台区表示,近两天申请核定表就将下发到各街道,市民可以在下周去街道申请。此外,朝阳区、宣武区和石景山区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下周三各街道将接受市民的申请。
政府提示
市民申请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天来,市、区两级窗口共安排工作人员81名,现场接待群众约7000多人次,接听电话约3000个。而18个区县级审核窗口已全面启动,全市统一的新的住房保障申请表已经下发到各区县,西城区7个街道已全部开设了受理窗口,其他城区正在抓紧培训人员,预计下周将全面启动街(乡)窗口。与此同时,市级窗口继续接待前来咨询和申请的市民。对咨询符合新准入标准的家庭,出示身份证,在登记后发给《核定表》,并告知填表后可就近到户口所在地递交申请。
新的经适房和廉租房申请核定表需一式3份,市建委提醒想要申请的市民需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如: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乡政府证明)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该负责人介绍说,申请核定表中的一部分内容由申请家庭的成员填写,其余部分由审核部门填写。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交核定表和相关材料后,材料齐全即受理,材料不齐全,退回重新填表申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正式受理后,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完成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报市建委备案复核。
新审核表解读
申请表要填私车牌号
记者昨天仔细翻阅了厚达16页的新审核表。新的经适房申请核定表封面是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封面的反面共有10条填表说明,包括: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应如实填写,在职人员交所在单位核准盖章并签字;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由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发放单位盖章签字;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信函索证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此外,申请家庭收入证明中(上年本人收入合计)为家庭成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当月前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申请时家庭收入已超过规定准入标准的,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在申请家庭收入和资产的页面里,申请人要细致地填写房产价值、汽车价值、有价证券、存款等多项内容,还需要填写汽车的车牌号和品牌型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