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第二套首付”的细节操作
■一弘
2007年9月27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通知中,影响市场最大的就是其中一点:第二套住房首付提高至40%,并明确贷款利率同时提高10%。因为仅仅是一纸通知,其中设计的具体操作问题也不少。
按实际操作,应该是个人为单位较方便;因为若按家庭操作的话,银行与民政婚姻部门没有联网,而信贷员不大可能进行入户访问;为了办理按揭,还要出示结婚证、未婚证、或离婚证等,这并不现实。所以,笔者认为最终的还是按个人来执行,毕竟央行有征信系统,个人是否购房已贷款是可以看得出来的。
但实操中,又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如果第一套已购买,开始是银行贷款,后还清贷款,购买第二套再贷款,又是否应该按照新政执行呢?若贷款购买了房产,央行征信系统肯定能看得到,后还清了贷款,说明该客户偿还能力强,是优质客户。因此笔者认为:该通知主要是预防风险,而不是不想放贷;所以,执行的判断标准应该是在供第一套的同时,还想贷款购买第二套,那才需要提高首付和利率。
还有这样的情况,第一套或多套是一次性付款,若再购买一套,采用按揭的模式,是否按照新政执行呢?同样,无论你以前购买多少套房,只要是一次性付款,央行征信系列没有体现你贷款。因此,若再购买一套,采用按揭的模式,应不按照“第二套首付”操作。
银行作为商业机构,预防信贷风险一直都有,只不过今年上半年信贷放得太快,许多银行在七月之前就用完了全年的指标了,再加上近期房价暴涨,信贷风险就凸现出来了。
因此认定个人第二套是否贷款很简单,央行征信系统就有体现。无论如何,提高第二套首付,对地产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作者系知名地产博客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