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房地产业迅速发展,深圳、上海、北京等地更因其“高房价”成为热点城市。其中,深圳又以“均价高、涨幅大”被称为全国房地产发展最火的地区。8月1日开始,“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下称“新合同”)全面展开,银行收紧房贷,深圳新一轮“调控房价”的序幕就此揭开。
新调控陆续出台
8月1日,“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全面启动,“以政府评估价为基准征收个税”的政策也随时可能发布,各大银行不约而同地收紧了房贷业务。这一系列的动作能否改变深圳楼市高涨的态势呢?
2005年始,中央各地方政府便陆续出台调控政策,但现实中许多政策的作用被打了折扣,导致调控效果不佳。
首先,对于以增加供给为目标的政策,例如“90/70”:由于新增房产推出时间滞后,以及执行程度不足,供给无法在短时间内缓解需求的压力,因而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
其次,对于金融政策,例如“征收个税”、“提高存款准备金”、“提高贷款利率”等只是在短时间内的缓解房价上涨的压力。但是这一提高购房门槛的做法显然治标不治本。
对比以住的政策,笔者认为“新调控”亦有减少需求作用。而更为有意义的是其中的投资需求受到挤压。“新调控”主要包括:应用“新合同”,预计推出的“以政府评估价为基准征收个税”以及银行收紧房贷。
“新合同”对各中介公司不同版本的“旧合同”有了很大改进。以往二手住宅交易中经常出现“阴阳合同”,即买卖双方签订两个价格的合同,在房产证上签订较低的价格,过户时就可以避税。“以政府评估价为基准征收个税”便是针对此现象提出的。但是在现实中,卖家会利用交易时的优势地位,将税费“转嫁”给买方。因而打击炒房的效果被削弱,同时买家需要承担“额外的税费”等于变相的提高了买房的门槛,与以往的“征收个税”等政策无本质变化。
真正影响投资客行为变化的政策来自于银行。根据美联市场研究部数据,投资交易中有80%进行按揭业务。而近期各银行纷纷加大了对贷款人资质的审核,对多套房贷增加首付比例或者禁止放贷,使投资客的购房能力被大幅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