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早报报道,上海治理群租再出新招,上海市房地局27日表示,该局近日下发通知,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新增一些制约“群租”的新条款,如人均承租面积必须符合标准,业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等。
去年12月,上海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将“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小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的行为定性为违规经营社会旅馆,必须在限期内予以改正。根据该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此举意味着男女朋友、或者同性好友合租一房将受到限制。
其他增补的条款还有: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不得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