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累计超过13亿平方米,实现了约165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梦想。(资料图片)
来自建设部的最新统计表明,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累计超过13亿平方米,实现了约165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梦想。
数字昭示变化,近年来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为广大居民提供住房保障的重要作用逐渐体现,经济适用房制度进一步走向规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几年,我国经济适用房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一方面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以城镇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另一方面其准入和退出机制也不断完善。这不仅对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住房需求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我国房地产市场,促进了我国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形成。”
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投资规模继续呈现快速上升的态势。据统计,今年1至5月,全国住宅用地的土地供应量与去年同比增长35.5%,其中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总量同比增长166%。今年1至7月,全国经济适用住房投资366亿元,同比增长33.3%。
众多城市把建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快了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的步伐。2007年北京市将开工建设2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预计“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建设规模约925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为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广州市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经济适用房将达到住房建设总量的17%。福建省于2007年开展经济适用房从“只售不租”转向“租售并举”的试点工作,并将改进和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为今年全省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政府通过出台“国八条”“国六条”及其配套细则等法规,对经济适用房制度加以改进和完善。其中,2007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经济适用房的户型面积、上市资格、供应对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
刚刚结束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强调,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
“尽管经济适用房在开发、认购、处分等环节还存在一些问题,但经济适用房在保障中低收入阶层利益,平抑房价快速上涨上发挥的巨大功能是毋庸置疑的,今后经济适用房的制度也将向更加公正、透明、有效的方向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教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