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询问:我和前夫离过一次婚,后来又重新走到了一起,但是没领结婚证。之后我俩分期付款买了套楼房。因为一些原因,是以前夫妹妹的名义买的,房产证上也是她的名。后来我跟前夫又分开了。分手的时候,我们签了个协议,协议写明房是我俩的共有财产,前夫的妹妹也写了字据。可是现在男方却把我从房子里撵了出来,我去问他啥时候分割财产,他却吞吞吐吐。我能要回属于自己的房产吗?

     秉信律师事务所郭志宇律师解答:两人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是按份额共有,即按两人资金投入的份额分割。

     张女士若想分割房产,可先要求前夫的妹妹将房子过户到她和前夫名下。如果购房时,前夫的妹妹有配偶,房子就是两人共同财产,过户必须经过其配偶同意。如果前夫的妹妹不同意过户,张女士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提供证据证明房屋确实是她和前夫购买,来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当确定了张女士及其前夫对房子的所有权后,就可以按所有份额对房子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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