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房管、工商、物价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规定,在售的商品房一律要求明码标价,标示内容包括房屋的楼层、房号、户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总售价、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等信息。日前,罗湖区物价检查所依法对7家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查处。
8月16日至17日,罗湖区物价检查所对罗湖区北斗路、深南东路、太宁路、莲塘等片区路段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大部分中介机构能严格按规定做好二手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但位于北斗路的文华花园和深南东路深发花园裙楼的金×地产、深×地产、广×地产、星×地产、阳×地产、汉×地产、耿×地产等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以下价格违法行为:一是没有按规定将在售二手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全部标示;二是没有将全部在售房的信息归类公示;三是有的商品房信息陈旧没有及时更新;四是公布的房源信息不真实涉嫌价格欺诈;五是商铺内没有公示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付款方式、优惠折扣、代收代付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
罗湖区物价检查所对以上明码标价不规范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出了检查通知书,并将依法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