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上门登记常遭白眼
钟副站长表示,由于租赁双方不主动申报,这就只能依靠出租屋管理员挨家挨户上门登记。但因为深圳房屋租赁人员流动性太大,这便需要管理员不停地上门进行回访登记。
采访中,从区到街道的出租屋管理部门负责人都坦言“工作不好开展,有时候门都敲不开”,“一些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甚至还不让管理员进入”。
小黄是宝安区福永街道的一名出租屋管理员。今年8月14日,他在对新和三区十二巷3号出租屋进行登记时,被屋内的承租人打伤。说起出租屋管理工作中的不被理解,小黄的眼眶红了。
小黄的领导告诉记者,出租屋管理员在登记出租屋和租住人员信息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群众不理解,甚至还出现殴打和辱骂管理员的现象。他表示,下一步管理所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和惩处不配合登记的出租屋业主和承租人。
深圳市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依据相关规定,出租房屋需登记备案,并缴纳税费,这是业主应尽的一项义务。有些业主不理解,认为“我出租房屋交了管理费,交了税,又能享受到什么呢?”殊不知,全市每天有上千名出租屋管理员日夜巡防,及时发现排查出租屋内的治安和消防等隐患,为辖区居民创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每年市租赁办都及时发布各区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对租赁市场予以规范。同时,租赁双方如果有了纠纷还可向各级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症结
严格管理难改业主“隔岸观火”
深圳市、区两级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在去年执法人员到位之后便迅速开展了房屋租赁执法。其中,截至7月25日,龙岗全区共立违法租赁案件792宗,结案727宗,处罚业主727人次;宝安区1至7月,共立案1070宗,结案770宗;今年上半年,罗湖区共依法立案查处违法租赁案件203宗,执行处罚97宗。市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的统计数据则表明,今年上半年,全市查处的未依法登记备案的租赁案件达3771宗,其中办结的案件为178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0%。
今年5月8日,宝安区民治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管理员协助民治派出所在民治街道沙元埔村某出租屋抓获5名绑架勒索嫌疑人。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藏匿的出租屋业主并未按规定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属违法租赁行为。出租屋业主邓某、杨某最终被处罚。
邓某和杨某的遭遇有没有触动周边的业主呢?记者就此曾在民治街道做了调查,一些业主的说法颇有意味:“他们是不好彩,我们小心点应该不至于那么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