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物管费年内或可降近三成
物管收费新指导标准昨起征求民意,多层物业管理费可能上涨;市民可通过晶报提意见
“让业主参与定价,看单点菜,很好!”昨日发布的《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标准》)赢得了物业公司、业委会和业主的一致欢迎。这一标准将在年内开始实施。市民可就此标准提出自己的看法。
新标准有两大显著改变
新的《指导标准》有两个显著的改变。一是价格上的变化,高层物业费最多可据此降价27%,多层物业则可能涨30%。不过,记者采访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后发现,双方都认为,在目前的市场和政策环境下,高层确实可能降价,而多层涨价的可能性却很小。
除了价格的变化,服务标准更加细化是新标准的一大亮点,《指导标准》将物业管理收费分为清洁、保安等五大类,每个类别下又细分出标准,并据此制定出不同的服务价格,业主可以看着这个“菜单”,自由选择服务和相应的价格。
新标准出台未必立即调价
物价局价格处副处长袁方透露,今年年内一定会开始执行该指导标准。那么,是否一开始执行,高层业主就可以立刻要求物业公司降价、多层物业管理公司就可以立刻据此提出涨价呢?袁方说,新方案明确规定:新标准出台后才始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新规定执行;新标准实施前,开发商与物管企业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而合同尚未到期的,要等合同期满才能按新规定执行;新标准实施时尚未成立业主大会且未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但已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在业主大会与物管公司重新约定收费标准之前,可以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原收费标准低于或高于新指导标准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调整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