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经动态
深圳银行收紧房贷,第三套房首付提高至四成
7月30日工行、深圳发展银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人士明确表示,部分深圳银行近期收缩了个人房贷放款,主要措施包括对购多套房的提高首付,对申请人资质要求明显从严,对二手房评估价进行下调等方面。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有关人士表示,7月初开始,该行对包括个人房贷在内的综合消费贷款加强了控制,个人房贷按揭成数为七成,年数最多十年。同一业主每增加一套按揭房,首付须提高5%,即第二套按揭房首付为三成五,第三套房首付为四成,依此类推。
深发展住房与消费信贷部总经理柳博表示,7月上旬,他们就向深圳分行发出了指导意见,要求停止过去部分存在的可八成按揭的做法,最高按揭降至七成;借款人须提供完整、真实的个人收入证明、财产证明;收紧对异地客的个人房贷。
为物业税铺路,建设部房屋登记新办法出台
建设部30日公布《房屋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下面简称《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专家分析认为,建设部公布《房屋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不动产所有权,将为所有者提供保卫自己产权的证明。与此同时,不动产登记完成之后,也为物业税的出台提供了空间。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办法》基本参照《物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对物业登记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说明。按照这部登记办法,个人或者其他所有人拥有的不动产将拥有明确的权利保障以及统一的权利证明。本次《办法》独立成章的“预告登记”条款指出,不动产可以进行预告登记,同时包括预售商品房等可以进行预告登记。与此同时,《办法》明确了规定了错误登记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置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如果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则预告登记失效。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小幅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7月30日宣布,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8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央行7月净回笼资金创新高,紧缩成效初显
央行在7月31日的公开市场操作中,发行了230亿元1年央票,并进行了450亿元6个月期正回购。这样7月央行净回笼资金达到1321亿元,创出4月以来的新高。
7月央行显着加大了公开市场上货币回笼力度,净回笼量超过4月、5月、6月。4月央行公开市场上净回笼货币1070亿元,5月和6月央行曾连续两个月在公开市场上净投放货币,投放量分别达到130亿元和1880亿元。不过其中4月16日、5月15日和6月5日央行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分别各回笼资金1700亿元左右。这在很大程度上替代公开市场,加大了货币回笼的力度。7月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共发行了3061亿元央行票据,其中包括1010亿元定向央票,还进行了650亿元正回购,本月票据到期量为2390亿元。
沪深总市值突破20万亿元
在金融、房地产等权重板块的带动下,8月3日沪深股市放量大涨,沪综指和深成指双双再创历史新高,两市总市值突破20万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