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就物管条例修订工作进行调研
新物管条例可望近期出台
【本报讯】(记者冯杰)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率市人大代表就《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记者从调研座谈会上获悉,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在近期正式出台。
据介绍,由市国土部门草拟的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拟订了不少具有操作性和创新精神的条款,主要内容有:将我市物业管理“两级管理模式”改为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管理模式”;建立由市、区、街道物业管理、综治、公安、信访等部门参与的联席制度;明确了业主、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等。
在昨日的座谈会上,有代表建议,新版条例中应明确业主自治和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集体行使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管理权,共同决定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并通过这种自我管理,减少管理部门的行政成本,促进社区的和谐。同时,业主自治要与专业服务和政府监管相结合,通过专业的物业服务机构,实现物业的专业化管理,通过接受政府的监管,保证物业的有序管理。
李华楠表示,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应主要从规范政府的职责和行为、规范业主委员会自身的运作、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等几方面入手,以进一步保护好业主的权益,促进深圳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