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3职能部门联手,重拳打击哄抬房价
根据深圳市长许宗衡在日前召开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专题调研会上关于近期开展全市范围房地产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副市长吕锐锋3日宣布正式启动由13个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哄抬房价”。
副市长吕锐锋3日召集国土、规划、工商、税、银监、发改、贸工、监察、财政、审计、国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房屋租赁共13个部门的负责人召开会议,正式启动由上述13个部门联合开展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哄抬房价”。
次行动将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重点展开。
一是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哄抬房价、违法用地、擅自改变规划功能、发布虚假广告、非法预售、囤积房源、合同欺诈、恶意违约、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二是查处拆迁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转让转借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任意抬高或压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中介经纪机构欺诈客户、挪用房款,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行贿等行为。
三是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乱收费、行政许可超时办理、索贿受贿等行为。
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和案件曝光,选择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管理环节,完善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整治行动将从即日开始一直延至2008年3月。具体时间是: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7月上旬)。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上旬至2008年1月),这阶段将开展自查和收集、整理民众投诉;主管部门组织检查(2007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组织抽查(2007年8月中旬至2007年9月上旬)。总结巩固阶段(2008年2月至2008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