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别于一些地方动静过大的拆违工作,陶李王巷小区出新没有出现一起暴力抗法事件,这种拆违的“安静模式”值得关注,并作为经验推广到整个南京的拆违工作中去。
推究其经验,用文字表述起来非常简略:出新先公示,听取意见后再拆违。用大白话描述,那就是拆违一定要和老百姓商量,要尊重老百姓的权利,更要尊重他们的意愿。也即让百姓对涉及切身利益、关乎身边建设的一些行政举措“议议政”。
做到这一点难不难?不难。如果每个拆违的小区都能这样实行,拆违工作将会减少大量的杂音,取得整体的“安静”效果。这样一个愿景能否实现,关键就在于政民之间的沟通与互谅能不能达成。
政民之间的沟通与互谅在新中国有着优良而悠久的传统。近年来,一再出现在研究领域的社区自治或小区自治讨论,一个重要的共识就是居民的社区参与程度要高。提高居民的社区参与程度,满足居民的最大话语权,显然超越了类似的讨论的框架。
一些学者批评说,我国社区建设中出现了社区组织行政化的倾向。这无疑降低了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程度,阻碍了他们的意见表达,至少影响了其意见表达的效率与效果。但这种影响也来自于,在围绕社区推进公共事务时,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对群众工作的轻视。就拿一些拆违部门来说,不仅和居民没有意见的沟通,而且也不尊重社区的意见,容易导致负面问题的出现。
5月22日《人民日报》报道,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日前在省党代会上说:“我们有些事情办得不怎么好,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一些干部不注意、不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只愿抓所谓的‘大’事,不愿做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小’事,只考虑动机,不顾及效果,在实践中必然碰壁。这种作风,应当改一改了。”这样的批评深及要害,干拆违工作,不能仅凭正义性就忽视与群众的沟通。
当前,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听证期望逐步上升,一系列关于公共资源价格的听证活动影响深远。听证实际上是一种百姓议政行为,其主要表现就是建立起听取社会意见的方式和程序。毫无疑问,出新先公示,听取意见后再拆违,是这种民主风气的表现之一。
事实证明,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上,广泛听取百姓意见,借以改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大有裨益。直接跟老百姓面对面沟通交流,是做好相关工作的重要前提。发发通知,指指画画,远没有直接吸引百姓参政议政的效果好。
陶李王巷小区出新拆违的“安静模式”的最大启示就在于此。而城管执法部门“下一步还将吸取今天拆违的成功经验”的表示,令人期待。(本报评论员 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