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出现停车费用飙升
记者:实行车位买卖后,业主都会掏钱买位,同时停车管理费得照付,这样,业主的停车费用明显增加,大家怎么看?
林:炒买停车位的情况应该不会出现。因为《办法》对车位转让、出租都有明确限定,车位需要先服务于业主,而且,开发商为了保持小区的档次、水准,也不会鼓励炒作车位。
王:炒车位不太可能,政策对此有明确限制。加上政府对住宅小区的停车费管理有严格的标准,车位价格不存在很大的炒作空间。
业主买下车位,当然得付一笔资金,加上停车管理费,与现在的停车费用相比,支出当然会高。这里,只是车位体现了它应有的市场价值,而业主获得了车位的产权,与纯粹的租用不可同日而语。
熊:买下车位自用停车,费用会比现在提高,但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你已是车位的所有人了,由于车位可转让,你拥有车位也就拥有了一笔资产。
从机制上解决停车难
记者:停车位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它就变成了一种可能流通的商品,可以变现,可以融资,可以成为投资品。它能不能激发房地产商开发停车位的热情,促进缓解目前非常严重的停车难问题?
周:调动停车位建设热情是件重要而紧迫的事。在考虑停车位与小区及住房的附属性之下,给予停车位相对的独立性、流通性,肯定可以促进开发商建设车位的积极性。加上政府对公共停车位的合理规划与市场化建设,停车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林:目前因为车位产权没明确,开发商建车位的动力不足。有些开发商受此影响,不太考虑车位建设,这又反过来加剧了停车难。
王:车位可转让对开发商加强配套建设会有鼓励作用。如果开发商可以对自己开发的停车位享有专有权益并且可以适度流转,其积极性提高是当然的。
熊:据了解,开发一个小区地下车位造价至少几万元,按照现有价格出租,有的是亏损的,至多也只是微利,开发商建车位的力度不够是可想而知的。如果赋予车位以投资价值,目前看来,业主购买的积极性是高的,由此也使开发商的付出得到了回报,从机制上为车位开发提供了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