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城市要符合什么标准?市节水办有关负责人称,按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考核依据,节水型城市要过25道“关卡”,即,必须满足六项基本条件和19项考核指标。
按照2006年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布的《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基本条件共六条,是节水型城市所应具备的各项必要条件,如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不得申报节水型城市。考核范围为市区。六条基本条件是:法规制度健全、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健全、重视节水投入、建立节水统计制度、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19项考核指标是:城市节水规划、地下水管理、节水“三同时”制度、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价格管理、万元地方生产总值取水量(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立方米/万元)、工业取水量指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升/人.日)、节水器具普及率、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市节水办有关负责人称,考核指标分为基础管理指标、技术管理指标以及鼓励性指标。基础管理指标主要考核城市节水基础管理的情况,涵盖了规划、建设、设施运行、用水等环节和价格引导机制;技术管理指标主要考核城市节水工作的实效;鼓励性指标主要考核城市在用水价格管理、水资源综合利用和节水投入3个方面。(记者 肖意 实习生 朱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