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前些年有一个叫邓建国的牛鬼蛇神 (注,此处牛鬼蛇神为褒义,相当于牛人),据说此君极其嗜好知名度炒作,凡是有可能提高知名度的行为他总是坚决实施,凡是有利于臭名远扬或者扬名立腕的蛊惑他都欣然前往,虽可能万劫不复但却总是无往而不利。据说,邓喜欢换领登机牌之后故意拖延登机时间,以迫使机场不断使用登机寻人广播。在广州、上海、北京等地,按照国际化程度分别以粤语、江西话(邓是江西人)、英语、法语、俄罗斯语(据说其某前任女友有俄国血统)等多国语言进行立体声多媒体广播。前几年,邓被称之为影视大鳄鱼时期,此等广播尤为频繁。据说,邓建国的公司的首席新闻执行官被炒,都是因为实在想不出怎么炒老板的知名度,邓有严格的曝光度考核体系,曝光度下降,新闻官被炒。
我们并没有脱离房地产主题扯得太远,邓建国很有可能是建国以来,中国合作建房第一人。听名字就很有确切性。
邓在广东番禺盖了个疑似别墅的体积庞大的村坞,好像也叫白宫,也有说叫番禺好莱坞的。但是邓建国很可能不知道其“建国第一房地产策源人”的地位,他重视的宣传炒作重点依然是不堪入目的娱乐界。实际上,他已经无意中成为房地产、娱乐业跨界巨星。邓声称,地是他很早之前买的,这一点,他和番禺大盘时代的房地产大鳄们一样高瞻远瞩。只不过,彼时,邓在操持影视,那些大鳄在从事承包工程或者倒卖家电。邓声称,房子是他自己设计建造的,拥有奢华的田园风格,价值5000万到一个亿,这一点,比较符合深圳地产商的人文情怀,最终他还是更符合合作建房的业态:自己买地盖房自己估价,自己享受挣脱世俗价值观和地未动价已升的成功快感。合作建房也有很多形态,自己钱够多就可以和邓建国一样高屋建瓴。
钱少,就大家一起伙着干。我记得小时候,农村老家来亲戚基本就一目的,借钱盖屋,第二年又来了,还是借钱盖屋,说是今夏雨水特别强,土坯垮了不少,有面墙不行了。长大了,我终于想通了这其中的问题,他们只有公社制度,没有公司组织。有地但是没有更好的融资渠道和技术手段以及多方位资源,房子肯定是盖不好的。借钱只认准我家这一个不富裕的城里亲戚,盖房子每次都是村里的那几个帮闲,结果是必然的。
一位多年前的媒体同事,前段日子意气风发地表示自己可能会逐渐上岸,说是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合伙开了湘菜馆,作为股东,前程只是一片辉煌。
有报道称,开湘菜馆是媒体从业人员的最佳转型选择。估计又是别人发财的情绪让我嫉妒了,两个月后该前媒体同事在一次通话中面对我八卦的恭喜与探寻,沮丧地表示:“湘菜馆董事总经理连营私舞弊釜底抽薪的环节都省了,直接携款潜逃人去楼空”。嫉妒别人发财是可以理解的,落井下石、幸灾乐祸就显得十分不厚道。此案例被我另一个朋友听到,他欣然指出技术解决方案:“共管账户,没有股东联名签字谁都甭想动钱。”并告知曰“我们的俱乐部就是靠这个办法杜绝了几起股东恶性提现事件的发生。”
有报道说,合作建房的执行者也在经受着强大的精神与道德和法律的考验,说是合作建房者开始陆续把巨款汇入其个人账户。具体技术问题和细节,我没留意,根据这些已经在房地产市场穿山过郤的阶段就一举成名的小范围精神领袖的作派,应该不会出现意外事件。
一切国家以及经济个体的竞争,都是组织的竞争。外国公司为什么会比中国公司市场占有率更强大?因为组织能力强,拥有先进技术的根源也同样是它们拥有强大的组织能力。而公司,就是商业社会的组织结构的最基本的体现形式,如果房地产公司都不能把房子盖好,那么合作建房这样的非组织结构最终到底会朝哪一个方向进军,实在是不能够让人客观看待。我可爱的中学同学们曾拉扯了一个类似温州购房团的组织,准备以批发价的形式与要求同房地产商进行谈判,结果在谈判前夜这个毛坯组织就瓦解了。
“只有制定了合理完善的组织制度,合作者的利益才能够得到保障。”广州的合作建房发起者早就这么说了。一个从微利甚至没有利润起家的房地产公司的创意开始诞生了。
有人说合作建房是“非营利”的,是花自己的钱,给自己建最省最好的房子,并自建业委会,自主选择物业管家。挣点钱还好,非营利组织更让人放不下心。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些人显然也没有解放全人类无房者的决心和能力。既然没有这种出发点,那么从“想寻找一种自己喜欢和认同的生活方式和居住理想”转型为“房地业新军”就成为一条必然之路。
这些合作建房也没有成功复制的可能性,如果不能大批量的复制,那么这也就是农村自留地式的小众利益,惟一不同的是,他们更多的是把关于高房价的矛盾引向开发商,并在此附加了更多的社会道德良心代言人的成分。据说,在发达国家,家庭作坊式的产业产值相当庞大,但却也不是主流的经济形态。
自己买地建房子,和自己买配件攒电脑本质上是一样的,自己攒电脑可能攒出个戴尔,自己买地建房可能建设出来一个万科,至少也是愿意为穷人盖房的那部分万科。
路漫漫,合作盖房的经手者们可能会不断地在市场考验与诱惑面前上下左右的求索与判断。
合作建房几乎是一个没有组织能力、组织经验和组织目的的松散组织,每一个成功和失败的案例都只能代表他们自己。在我参加过的惟一一次关于律师导购方面的研讨加饭局上,遇到过广州合作建房的领袖人物,同时也邂逅了著名地产媒体策划人等等。合作建房也需要策划吗?这是我在酒足饭饱之前脑袋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很不合事宜的问题。事实上,道听途说那些合作建房的发起者基本上都是事业有成、家庭美满、有一个漂亮的太太和聪明可爱的BB。在我的记忆里,自己混得饱饱的还惦记没吃饱的穷人,并为他们吃饭与解放奋斗终身的第一个轮廓描述好像是恩格斯。
我们得承认,商业组织也就是公司,作为目前全球商业活动的基本单位,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否则就不能有在一个固定的前提下讨论和假设任何事情的可能性。合作建房不是乌托邦,其最终的路线依然是商业和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