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城置业机构董事长 周春润
我分析研究了一下,我感觉合作建房的意义、它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就是什么叫合作建房?我个人有不同看法。我觉得合作建房从表面上看是把一部分弱势群体集合起来来获得他们居者有其屋的权利,但是现在在我们很多地方,打个比方,在温州合作建房就不是合作建房,它是合作炒房、合作投机房、合作投资房。包括深圳定义的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建房,应该是合作购房。这个是需要肯定的。我个人认为不仅不能浇灭高房价,它也不能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而且一定作用都没有。我们取得了3000平或者3万平这么一个量,在深圳这么庞大的量面前应该是杯水车薪的,我个人觉得它的宣传作用要远远大于它的实际效果。
它起到什么作用呢?因为刚刚开始可能大家觉得我们拍了一两栋,但是随着我们运作的越深入,出现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多。深圳用不了很长时间就会出现第二、三、四、六合作建房者。就像我们深圳,我们搞了车友会,现在深圳有500多个车友会。第一批的人几乎80%都自己开车友会赚钱了。所以我觉得它起到了一个宣传作用。在这样的社会和大势情况下,弱势群体向整个社会一种呐喊或者一种无奈又无助的表现。这种无奈又无助体现在哪里呢?首先我们研判深圳房价贵不贵。有很多人觉得不贵,有很多人觉得大不贵,很多人买得起房。上个星期我陪一个内地来的高级干部,因为他儿子要从加拿大回来,有人动员他在深圳,他说我先把房子给他买好。包括红树林沿线、四季村房价1.6万,他说算了,还是去上海吧。上海就是中心地带贵,剩下其他地方不贵。深圳房价贵不贵的因素不是由谁来研判的,是整个社会应该有一个具体标准,这个标准不仅仅有经济标准,还有一个社会责任标准。100年前孙中山提出一个居者有其屋,这是一个奋斗的理想。现在深圳的情况,居者大部分是无其屋的,我举一个例子,我们公司中层员工平均工资5000、6000元,他现在想房是在深圳租房,在惠州、汕尾、东莞等地买房。深圳对他来讲就是一个扶贫现象。这种高房价对于深圳下一步发展,对深圳经济的进步无疑是破坏者。反过来讲政府的职责,我们合作建房正是表明了政府在某一方面的作为不够或者不作为。如果从理论来讲,单位自建房是社会的一种倒退,但是这种倒退正是符合了社会当前广大群众最基本的要求。我想这种倒退也是必然的。
所以我个人感觉我们来研判合作建房这件事,我想对深圳房价平稳没有作用,但是它的宣传作用,号召我们社会、我们新闻单位、各方面来关心和爱护为深圳辛辛苦苦做贡献的这部分绝大部分人群是有作用的。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反衬出我们整个社会一种机能和功能的缺失,不仅仅是看病难、住房难,很多方面都难。我想对我们合作建房组织者,能走出这一步在深圳来讲是非常不容易的,他要承受巨大的心理上的、精神上的、法律法规上、私人的压力和磨难,他们能走出第一步了,我祝愿他们能走出第二、三步,祝愿他们走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