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重税效果难定
2005年将是土地新政全面实施的一年。其中最为瞩目的,当属土地省长负责制和国家土地总督察制全面实施以及土地出让金管理制度改革启动这三大举措。这充分表明,2005年的土地新政,将围绕一个“严”字展开。而身为高房价“重灾区”的上海,一马当先祭出了重税这个法宝,遏制投机倒把。
3月5日,上海市政府紧急出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分别从信贷、税收、信息建设、市场监管等四方面采取措施,对投机性购房行为进行限制。两天后,上海市政府再次抛出了《市地税局关于本市个人出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征收规定的通知》。从此,在上海,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居住不满一年出售的,要在销售时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河道整治费。
该通知当天出台、当天执行,政府的雷厉风行可见一斑。虽然在2004年下半年,上海对办公楼、别墅、老洋房等高档物业交易就开始了征收高额增值税的措施,高档房产的交易方被要求付出总价5%或是差额27%的增值税额,可以看作是这次楼市重税来临的前奏。但这一政策的出台还是使楼市为之震动。市场感到,政府的整治决心显然不仅于此,这两天内频繁出台的措施更像是一份“见面礼”,而后续的动作让市场着实感觉到了隐隐的压力。
其实,把希望转向税收领域,从收缩利润来挤压投资,这张牌的威力毋庸置疑。只是这张牌怎么出,出了以后效果怎么样,还要看以后上海楼市的表现,这个通知的执行是有风险的。
因为二手房投资中的投机行为毕竟是少数,加重税收对整个房产交易市场都会有影响。同时,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一级、二级市场的互动。消费能力强的购房者多次置业改善居住条件就需要把原来的房产拿出来交易。暂时买不起新房的购房者也需要通过买相对便宜的二手房来解决居住的问题。对所有的二手房交易都征税,势必遏制正常的房地产投资行为。况且,5%的税费、一年期的规定,都限制了政策实行的力度。
如果实行更高的税率,则很多人会想方设法逃税、避税,执行效果也未必理想。早在2004年,杭州为了遏制房价过高也曾实行过类似的政策,结果造成了一手房继续火爆、二手房市场行情骤冷的“畸形”现象。而抑制炒房行为,制止房价过快上涨的意图,也由于卖方转嫁交易成本而落空,最终只能黯然宣布取消这一政策。到底上海会重蹈杭州的覆辙,还是能闯出一条新路,还要看其他配套规定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