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政策更趋理性,局部微调长期存在。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房地产问题作了专门的论述。总体上看,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作用持肯定的态度。除了重申前一段阶段的调控要点之外,“形成具有中国特点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指出了未来的政策发展方向。我们认为,逐步建立并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税体系将是这轮房地产调控的终点。如果与这个目的相比,当前的一些政策和规定仍体现出较强的短期色彩,这也意味着房地产政策的微调将长期持续。
《物权法》强化业主维权,物业税成为关注焦点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有些观点认为,《物权法》的出台为开征物业税扫清了法律障碍。物业税推出之后,不可避免地会增加购房者的使用成本。从国际惯例来看,税率大概在1%左右。不过,我们估计,考虑到当前中国老百姓负担较重的现实,政府很有可能会对唯一住房、人均面积低于标准之下的家庭给予税收的减免。当然,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或大户型、高档住宅的富裕阶层而言,其对增加的税收成本未必敏感;真正影响大的还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中产群体。
加息增加购房负担,仍未及收入累计增幅2007年3月17日,央行再次将存贷款利率上调27个基点。由于之前,2月份的通胀数据已经发布,市场对此已有预期。当然,与我们对前几次加息的影响分析结果一样,这次加息将使购房者的月供支出大约增加2%,影响并不大。根据我们的测算,以当前的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来衡量,只要每年的房价涨幅不超过5%、利率上调幅度不超过54个基点,购房者的可负担能力仍旧可以维持。
业绩持续向好,上市公司展开融资竞赛2月份起,万科、金地、保利、招商地产等公司先后公布了年报,总体上达到或超出了市场预期。
我们对房地产上市公司未来两年的业绩增长仍旧持乐观的看法,由于再投资回报率依然高于资金成本,我们更看好开发股。其中,我们首推的三家公司是万科、保利和中宝。此外,我们上调了栖霞建设的评级;同时,由于股价上涨导致估值吸引力下降,我们调低了中华企业、中国国贸、浦东金桥和天房发展的评级。
调控政策更趋理性,局部微调长期存在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房地产问题作了专门的论述。原文如下:
房地产业对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有着重大作用,必须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和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合理规划、科学建设、适度消费,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二是房地产业应重点发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通商品住房。政府要特别关心和帮助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三是正确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两个手段,保持房地产投资合理规模,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加强房价监管和调控,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四是深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惩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切实负起责任。
总体上看,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作用持肯定的态度。除了重申前一段阶段的调控要点之外,“形成具有中国特点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指出了未来的政策发展方向。“保持房地产投资合理规模”的提法,表明了政府并不是一味地限制投资;当然,报告也特别强调了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意味着未来“一到切”式的调控政策将越来越少。
从这几年的政策演变路径来看,总体是向着更加理性、更实事求是的方向发展。
我们认为,逐步建立并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税体系将是这轮房地产调控的终点。如果与这个目的相比,当前的一些政策和规定仍体现出较强的短期色彩,这也意味着房地产政策的微调将长期持续。
《物权法》强化业主维权,物业税成为关注焦点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并将从2007年10月起施行。这则法律所谓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而所谓的所谓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权和担保物权。
我们认为,在房地产领域,与现行规定相比这个法律的差别或者重点强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对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的处理作了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第二、对涉及到业主建筑物所有权区分不甚明确的领域,专门辟章予以明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