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速递
· 盛世园二期样板房开放
· 星海名城六期城中央封顶
· 梅陇镇二期样板房开放
· 俊景园接待中心对外开放
· 龙岗新地标珠江广场奠基
· 盛唐商务大厦隆重奠基
· 半山御景即将亮相
· "银海天际大宅"接受品鉴
· 东方尊峪样板房品鉴中
· 锦湖魅力城3月23开始登记
 
  热点片区
· 品牌缔造罗湖楼市新辉煌
· 赛格西进引发商圈升级
· 中心西区写字楼爆发销售
· 擦亮华强北这张城市名片
· 八卦岭转型成楼市金矿
· 华强北商会的曲折历程
· 深圳商圈格局基本形成
· 商业地产开发百花齐放
· 地铁点睛深圳东城格局
· 商圈升级口岸物业趋热
 
  各地动态
· 沪开发商用公共绿地赚钱
· 中行告建委称房产被登错
· 上海去年房价六年来首跌
· 北京房展郊区房“当家”
· 上海也有最牛拆迁钉子户
· 为迎奥运王府井南口拆迁
· 北京限外政策令豪宅滞销
· 京中介代收房款正式叫停
· 神秘人1.2亿拍走35别墅
· 京数十亿物业启动费悬疑
 
  题头
 
2007年 03月 26日 11:23    房地网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三节  其 他 规 定
    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何寒  [评论]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价目 | 本网价目 | 信箱:fdw1108@163.com 广告合作:83517911 报业集团总机:83518888
主办:深圳报业集团  承办:深圳特区报
Copyright 2006 sznews.com, Shenzhen Press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ICP备案号:粤B2-20030128
 
地产博客

更多

· 清华玉树 · 王石
· 潘石屹 · 老生阿泰
· 顾云昌 · 崔元星
· 牛刀 · 梁刚律师
· 高海燕 · 陶德生
· 高胜地产 · 宋丁

我要登陆  我要注册

 
商业地产

更多

· 商业地产开发趋向"精耕细作"
· 宝安北将成“华强北第二”
· 2007年商铺供应量远大于需求
· 商业地产竞争恶战能化解?
· “租售一体”暗布交易陷阱
· Building for the bad ?
· 港资地产大鳄斥巨资内地布局
· 外资基金渗透中国楼市之内幕
 
写字楼

更多

· 京城写字楼分化加剧各具特征
· 广东叫停写字楼等高价停车费
· 广州中档写字楼租金降租赁热
· 三亚专业写字楼缺商住楼受睐
· 广东写字楼禁用超大玻璃幕墙
· 上海办公楼投资增长38.9%
· 越南胡志明市建68层摩天大楼
· 07年上甲级写字楼租价继续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