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农历的春节,3月份是农历新年的开始,根据记者的了解,在最近的一个时期,有5个房地产相关政策开始执行,而且有些与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居家过日子息息相关。
●政策1:《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出处:北京市建委
类别:一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7年2月1日
主要内容:该《办法》要求,北京市今后新建住宅小区将通过政府行政措施,保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
市场影响:该《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得以不断改进。不仅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住宅小区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许可的审查要求,而且加强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程序上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规定,在各项工程竣工验收中增加了监督方的透明度,而且对住宅竣工验收须满足的配套条件做出具体规定,将彻底解决居民入住时用水、用电、供气、供热、通信等与住宅同步使用的问题。
●政策2:《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
出处:北京市建委、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类别:一、二手房市场
颁布日期:2007年1月29日
主要内容:境外个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一年,因为生活需要可以在京购买一套自用、自住的商品房。购房前,必须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市场影响:对境外机构和个人的投资购房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即必须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这不但符合商业存在的原则,也为境外人士投资购房提供了必要条件。此外,在购房提交内容上更加完善化,进一步杜绝不符合规定购房几率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