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开发以不高的货币资金总额,跻身现金资产比和现金收入比前列,对照公司“倒贴钱”获取贷款和负债数据的离奇表现,很让投资者担心被公司“忽悠”。
2005年末,渝开发(000514)货币资金为5.83亿元,与货币资金总额前20名上市公司们动辄数十亿甚至上百亿元的情况相比,实不在一个数量级上。然而,就2005年末“货币资金/资产总额”与“货币资金/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比率而言,渝开发双双跻身入前20名,分别名列第4位和第6位。
同时,渝开发货币资金数额也存在“过山车”现象。2005年三季末,渝开发货币资金为3393万元,2005年末突然升至5.83亿元,而到2006年一季末,又剧减至6142万元。同时,自1993年7月上市之后,除2005年外,渝开发历年末货币资金都没有超过亿元的情况。
那么,渝开发这种现金资产的低效配置、现金存量与收入的巨大反差以及“过山车”式的现金余额变化,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
“倒贴钱”贷款
渝开发2005年报中,会计报表附注里的一条披露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在渝开发2005年末货币资金中,有一项“银行贷款质押保证金” 4.36亿元。“银行贷款质押保证金”的提法本身已让人费解,观其具体内容,则更让人摸不着头脑:“公司以436,270,000.00元的银行存款为公司借款423,450,000.00元提供了质押,该质押借款最迟一笔将于2006年3月15日到期。”
这意味着,银行借款非但不能够动用1分钱,却还要冻结公司本身的1282万元银行存款,此种怪异的运作意义何在?事实上,渝开发资金早已十分紧张,从其2005年末“送股-注资”式股改对价方案中便可见一斑: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1.0226亿元现金,上市公司以现金注入而增加的部分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针对这种“倒贴钱”式借款的情况,渝开发相关人员对我们解释说,这是公司投标所需,为满足招标单位对投标企业的种种资格要求,这些贷款是2005年末所借,后来由于未中标,所以2006年初借款不到1个月的时间便还掉了;当问及“倒贴钱”借款的具体操作过程时,该人员说自己不太清楚,是由公司财务按银行的要求进行处理的。
其实,在并无实力参加投标的情况下,采用上述这种“倒贴钱”式的借款安排来满足招标方的资格要求,本身就是一种造假。同时,如果中标,渝开发是否真的有能力完成所投标的项目,也着实是一个问题。渝开发既然能够如此“忽悠”项目招标方,是否也会如发炮制的“忽悠”投资者呢?
离奇负债
对于渝开发而言,货币资金与银行借款亦幻亦真的情况并不是当前才存在的。
2003年末,渝开发资产负债表上出现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2.8亿元,而在2002年末与2003年末,都没有此项目。
据渝开发年报中披露,2003年4月14日,公司之母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中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中支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所形成的借款本金3亿元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2003年4月14日至《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向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中支行借款为2.8亿元,借款期限为自2003年4月15日至2004年10月15日。
如果是这样,在2003年10月15日之前,这种借款应该属于长期借款。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在渝开发2003年中报与三季报中,长期借款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皆为零;只是有超过2个亿的短期借款(2003年末突减为5000万元)。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存在上述2.8亿“类短期借款”与超过2亿元的短期借款的情况下,渝开发2003年度财务费用居然是-16.77万元,其中,利息支出竟然不多不少而为零(上年为642万元)。
这一系列的不匹配数据,让投资者对渝开发的真实负债和资金情况无从判断。
故技重施?
这使人回想起渝开发过去的岁月。
2003年9月22日,渝开发曾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3)18号),其中认为渝开发在1998年、1999年和2000年年报披露内容中含有虚假信息,具体行为有通过不真实房屋买卖虚增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以虚假卖出国债交割单入账从而虚构收回国债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虚构委托理财行为和投资收益、虚构长期投资等。
看来,就上述渝开发的真假现金问题而言,“忽悠”的行为依旧,变化了的可能只是所“忽悠”的对象;或者,对象可能得到进一步拓展,变得更加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