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物业管理覆盖九成以上
2006年,本市有物业管理企业2964家,从业人员20万,住宅物业管理覆盖面达90%以上。解决业主“急、难、愁”问题,营造小区和谐氛围,成为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和组织开展的活动,始终围绕和谐这一主题。
行业自律加强。市物业管理协会更名为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组织开展了“与文明同行、与业主同心”等活动,受理了184个小区超标准收费的论证。
信息更畅通。全市设立统一的报告突发重大事件专线电话962121,24小时受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一级重大事件报告。实行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依次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色示警。
维修更及时。建立了三级联网。开通和公布了“物业管理夏令投诉热线”、“小区经理服务热线”及全市20个应急维修中心,市962121呼叫中心和各区县应急中心一体化报修,公开报修电话和监督电话,确保全天24小时在第一时间受理居民报修。房屋维修(应急维修)服务质量与企业资质审核、物业招投标和企业诚信档案等挂钩。
服务更到位。载有物业报修、投诉电话的“物业便民服务联系牌”,在全市8300多个住宅小区、近30万个单元门口设置。《上海市住宅物业保安人员行为规范》实施,市房地资源局和市公安局联合组织物业保安培训,物业保安持证上岗,建立信息化管理数据库。
收费更规范。全面使用物业服务统一票据,实现票据联网打印。《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分等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及相应的《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从政策层面上解决了物业服务收费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市房地资源局还发出《关于加强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业主委员会或者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在1月份、7月份公布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监督全方位。建立了行风评议员监督制度、居委会干部联系制度和新闻媒体曝光事件的处理制度。凡情况属实的,要求企业在第一时间内整改,同时,进行责任追究,在企业诚信档案中予以记载,并和小区经理考核记分以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升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