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地产大腕的质疑
针对全国主要城市房价持续上涨的形势,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接连撰写了系列文章——《重论房地产调控》,值得一提的是该系列文章第四章——《谁承担宏观调控中的成本》,任在此文中对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方式提出了质疑。 [任志强:都是政府说了算 我们只是当丫环的]
“任何改革都必然产生改革的成本,同样,任何调控也都会产生调控的成本。调控实际是牺牲一部分人,或企业、或国家的局部利益,或暂时利益,以换取经济运行大局的整体平衡,谋求大多数人,或社会、或国家长期稳定的更大收益。”任志强说,支付改革成本是必要的,支付成本也并不可怕,可怕的在于相当一部分人在承担了大量的改革成本之后,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并换取更大的收益,而是没有承担改革成本的人在收取和分享改革的收益。
任志强进一步指出:“如果少数人承担改革成本的这部分群体是高收入者,而获取收益的是低收入家庭,改革实现了社会的转移支付与平衡,并有利于和谐的经济发展,那也是应该的。但如果改革是让低收入家庭或大众承担改革的成本,而收益却向中高收入家庭或腐败转移,则会形成新的不公平,这就可怕了。”
任志强的结论是,所有调控政策的出台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生产的周期和成本,所有的成本增加中,相当一大部分转化成了政府与银行的收益,而他们虽然收益增加了,但并不参与分摊成本,最后,所有的成本就只能由生产者和消费者承担了,大头都通过房价上涨转移给了消费者。
专家建议放开房价,狠抓住房保障
实际上,广渠路36号地从最初的高调亮相,到历时一年多的“雪藏”,至最后一分为二,其经历的一波三折,正是房地产调控的一个缩影。与广渠路36号地块遭遇相似,房地产调控一定程度上也陷入了尴尬境地。 [13家地产商争夺北京广渠路36号“地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张跃庆认为,房价其实应当放开。“城市土地资源是十分有限的,不能说我有钱就可以买很多房,国家应当制定一项政策,根据城市能提供的资源数量确定一个基数,规定一个居民可以限制购买200、300或者500平方米的住房,多买就应该征收高额的累进税。”
“高档房,价格可以很高,对持有、出让者同样征收高额累进税,一方面国家可以通过税收将土地增值收回来,另一方面还可以起到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作用。在征收土地增值税方面,不仅应对二手房交易环节双方征收,同时也要对开发商征收。开发商持有、转让房屋土地凡获得了土地增植收益,均应交纳土地增值税。”张跃庆说,政府放开房价的同时,应狠抓住房保障建设。
“只要我们的住房保障跟上了,房价高又有什么关系呢?!”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包宗华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包括1989年国务院23号文在内,国家实行住房改革初期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即明确提出,必须大力开发经济适用类住房,此类住房比例应占70%以上,但中央的上述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随着结构的失衡,矛盾日趋深化,因而,眼下楼市调控效果不十分明显,甚至与政策制定的初衷背道而驰,实是在所难免。(记者 周雪松)